目前,我院正面临大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将按照省委的要求,建设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招聘、引进高素质科研人才,真正实现人才强院,科研立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省社会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的措施和河南省有关人才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人才招聘
专业岗位:哲学社会科学专职科研岗位,专业主要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哲学、经济学、金融学、文学、历史学、文艺学、纪检监察学、新闻与传播学、社会学、人口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中国历史、中共党史等哲学社会科学专业。
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高级职称人才招聘
专业岗位:哲学社会科学专职科研岗位,专业主要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哲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文艺学、纪检监察学、新闻与传播学、社会学、人口学、统计学、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等哲学社会科学专业。
岗位要求: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招聘方式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自主明确招聘岗位、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察、自主确定聘用人员。对引进符合河南省规定条件的高层次、高端人才,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发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henan.gov.cn)和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nass.com.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各个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博士毕业论文、学术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5.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按照报名资料要求将有关资料扫描后发至hnskyrsc@126.com。
(二)资格审查
由省社科院组织人事部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学历等情况进行综合审定,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考核。
(三)考核
不设比例限制,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高效的原则,开启“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经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采取“先上岗,后办理手续”的方式,提高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效率。
四、聘用和待遇
(一)被聘用者为全供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享受《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政策。
(三)除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及待遇外,同时在院内享受以下待遇:
1.我院正积极推动专家公寓建设、职工团购房、省直人才公寓集中供应等“安家工程”,尽力满足各类人才住房需求。
2.按照我院制度自主进行选聘与管理。正高级职称人员,符合条件者经评审聘任为三级研究员、二级研究员。副高级职称人员,符合条件者经评审优先晋升正高级职称。
3.不受指标限制,申报省特聘研究员。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以及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评审时,实行申报“绿色通道”。
4.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工资待遇。有合适选题的人才,优先申报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并享受相应配套经费10万元。我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志于进一步深造的进院博士可优先进站,院配套资助每人每年3万元科研经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及咨询电话:0371—63934234
邮箱:hnskyrsc@126.com
网址:www.hnass.com.cn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