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浮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播音主持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8月31日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
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
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监督指导下,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fush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8:00至2023年8月29日18:00。报名网址: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ushan.gov.cn)
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浮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浮山县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25日8:00至2023年8月30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3年8月29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8月29日18:00至2023年8月30日18: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8月25日8:00至2023年8月310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www.fushan.gov.cn)发布通知,同时电话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6.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7.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妥善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x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居住证)。
(2)笔试准考证。
(3)《浮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相应职业(工种)的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5)已就业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出具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⑹档案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档案托管证明。
(7)《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8)岗位有从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9)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10)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与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
会签订的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于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_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内容:
(1)播音主持人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指定稿件新闻播报、指定场景现场报道、指定主题模拟
主持、指定新闻事件即兴评述四项。面试时间20分钟。
(2)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浮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有残疾人应聘的省级以下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体检条件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和残疾人身体状况确定。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民政和人社、县委编办、县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充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月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担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天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
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联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电话:
0357-8126868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浮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服二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