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表及审查登记表请上传可编辑文件;邮箱地址:slt_swjzsl@gd.gov.cn。
考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打印准考证,连同个人身份证原件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拟按招聘岗位在梅州市设考点进行面试。面试初定在2023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时需带材料:自荐材料一式七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当场反馈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并在广东省水利厅官方网站省水文局栏目公布,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所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水利厅官方网站省水文局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3-2198630
监督投诉电话:020-81965212、38356082
附件:1.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表.xls
3.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