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条件
(一)岗位名称:出纳。
(二)岗位条件:常州市户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北直街35号4楼410室)。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519-8660069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登记表》(附件),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
4.审核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当场资格审核。
三、选拔程序
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超10人增设笔试,笔试成绩前5名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委托常州人才服务公司进行;
(2)笔试方式:人机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4)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结构化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体检和考察
以所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录用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继续递补,直至招录名额满额。
(三)公示与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工单位审核后,在常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与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首次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