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文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基础;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待人热诚,反应敏捷;
5.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6.中共党员、有银行业或柜面服务、话务员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报名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
⑷个人简历。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9:30--11:30;13:30—16:00
3.报名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2楼14号窗口
4.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如本人有事不能前来需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资格审定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即9人)方可举行笔试。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录用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名次排序进行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用人员与常州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2.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4.工作地点: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直属分中心:天宁区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新北分中心:新北区云河路69号),录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5.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85588710
监督电话:85588709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