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计划
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只可申报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汽车驾驶员岗);
2.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报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后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方可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双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f.gov.cn/)、双峰网(http://www.ldsf.com.cn/)、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张及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选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符;
(4)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60%+写作4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选调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程序申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中共双峰县委党校的选调岗位采取上微课方式,其他选调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②面试评委为7-9人,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选调体检范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各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选调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考察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网、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选调岗位、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选调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报考岗位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选调过程中,各环节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双峰县人民政府和双峰网、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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