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5、报考年龄、专业知识、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以2023年9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地址:兰陵县人社局大楼1楼103室)。
3、报名材料:
(1)打印并填写的《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4)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截图无效)1份;
(6)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3)。
招聘具体事宜查询及报名登记表、承诺书下载可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名当日线下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的笔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分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按照农发集团相应岗位月基础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农发集团薪酬、考核等管理制度执行。
2、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八、其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搜索关注兰陵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招聘公告由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5206776。
附件:
附件1-2023年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xls
兰陵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