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讲解员A岗2名(限女性),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讲解员B岗2名(限男性)。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讲解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18-30周岁(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
5.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
(7)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
(9)本人与招聘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沂南县人民政府(http://www.yinan.gov.cn)网站下载《诚信承诺书》《2023年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19日(8:30-12:00,14:30-18:00)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2023年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3份),《诚信承诺书》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并在背后标注姓名;
(5)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其他:报名人员无法到达现场进行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函。
4.报名地点。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沂南县人民路42号,沂南县行政中心老档案馆楼二楼办公室)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报名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为演讲测试、展板讲解测试两个步骤进行。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1.演讲测试。演讲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见《演讲测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的同时领取演讲题目及相关要求。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演讲测试结束后,根据演讲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达不到以上规定展板讲解测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演讲测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确定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的演讲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展板讲解测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an.gov.cn)向社会公布。
2.展板讲解测试。展板讲解测试主要采取模拟现场讲解测试的方式进行。展板讲解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展板讲解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展板讲解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1: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展板讲解测试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展板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出现应聘人员展板讲解测试成绩相同,则按演讲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演讲测试成绩、展板讲解测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an.gov.cn)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须在准考证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按要求参加相应的测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展板讲解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考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3619008
监督电话:0539--322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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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