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专技岗位)1名;
文员(党务)(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我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聘用资格和条件等(详见《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报考人员可与招聘单位人事联系。
(三)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全市平均分):102.9分,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拟录用(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将附件2《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在有效期内)、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明(学信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ierfuliyuan@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未通过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及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由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59461325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
邮箱:dierfuliyuan@163.com
监督电话:021-644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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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