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人事科,具体负责公开考聘日常事务。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考聘管理九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州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位详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
1.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所在服务区域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黔西南州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在编在岗。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州驻深办职位须自愿放弃专业技术职称待遇,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及以上职员须自愿放弃管理八级及以上待遇。
5.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普通话表达流畅、沟通协调能力强。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对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或高级职称以上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截至2023年9月18日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若报考者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本人须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后方可报考;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要求,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考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黔西南州驻深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考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0日17:3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所在服务区域(深圳市)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线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与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对应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qxnzzsbzhk@163.com。
(2)线下报名:报考人员为黔西南州内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的,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州政府办人事科(兴义市遵义路5号州政府大院州政府一楼右转);
咨询电话:0859-3223811、0859-3230839
3.报名资料:线上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线下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名: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近期正装免冠彩色证件照;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有关资格证书;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进行扫描;
(9)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进行扫描。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报名资料提交不齐全等影响考聘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经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线下报名的由审查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现场反馈审核结果,线上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回复报名邮箱。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考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考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考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对该职位考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要有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州政府办人事科(兴义市遵义路5号州政府大院州政府一楼右转)。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
(3)笔试时间:9月24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兴义市(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的考生通过笔试,需进行现场复审。线下报名的考生通过笔试不再进行现场复审。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报名表》原件,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近期正装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7)有关资格证书原件;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身份承诺书原件;
(9)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线上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注:如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经体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上公示(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报请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集体研究,按程序上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黔西南州驻深办”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后续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mzfbgs/zdgz/)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他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3年面向所在服务区域及全州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0839,0859-3223811
监督电话:0859-3228063(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5日
附件1-州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