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290人。(具体岗位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9周岁(198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三河市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临聘教师参加招聘,年龄放宽到39周岁(198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市教体局负责认定。
4.学历要求:中小学教师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职教中心、高中教师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段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9月1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9月1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9月1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或尚未取得岗位要求学位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三河市在职的聘用制合同教师不得报考聘用制合同教师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9月11日,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9
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9月16日12:00
交费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16日17:00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这一比例也达不到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报名时请下载打印《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诚信承诺书》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4:30,资格初审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9月23日下午14:30-16:3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比例计算出的小数全部进位处理。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1.5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形成的缺额,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缺考、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查询
9月28日9:00,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三河市第九中学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诚信承诺书》、佐证材料(三河市公办学校临聘教师5年以上教学经历证明)。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10月13日9:00至10月15日13: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10月15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查询
10月17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分组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八)考察
市教体局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20日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体检
10月30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0月31日至11月1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与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报到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组别、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交教体局人事股,否则不予聘用。
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聘后管理和待遇
市教体局、学校、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市教体局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制合同教师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聘用制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工资发放、档案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聘用制合同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三河市公办学校在编同级教师执行。工资测算由教体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市在编教师标准执行。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三河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