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村主干储备人才,回户籍村担任村主干助理。聘任期5年,其中前3年为初聘期,后2年为续聘期,岗位详细情况见《上杭县2023年村主干储备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内(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户籍在各乡镇需求村且落户、居住时间满五年及以上(时间截止2023年9月12日,下同);
(2)因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籍的,可按迁入前原籍报考需求村,但须在需求村居住满五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的配偶可不受户籍限制,但须在需求村居住满一年及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现任村“两委”干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五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已退出村主干储备人才管理的;户籍挂靠,包括但不限于以村集体经济分红、学生就读等为目的;实际不在需求村生活居住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婚姻等原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1.补贴补助。聘期内,参照初聘当年新录用公务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续聘期起,月生活补贴增加200元;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发放一次性奖励性绩效3000元;由村主干储备人才负责培育申报家庭农场、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经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获得政策资金补助的,每新增1家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标准由县财对村主干储备人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在聘任期间当选为村主干的,退出村主干储备人才管理范围,转为村主干管理,除享受村主干基本报酬、补贴补助等待遇外,另给予每月500元绩效补助,直至5年聘任期满。
2.培养选拔。将选聘村主干储备人才作为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渠道,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聘任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参与村主干竞选。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前,若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名额用于备选村,备选村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委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上杭县选聘2023年村主干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乡镇党委初审盖章)和符合量化评分加分条件的《退役证》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乡镇党委根据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材料于报名结束后(含备选村报名)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复审,审查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五、招聘程序
(一)量化评分
1.量化评分标准:
(1)中共正式党员加5分,中共预备党员加3分;
(2)退役士兵加3分;
(3)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者加3分;
(4)本科学历加3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量化评分认定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书和岗位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应聘人员量化评分将进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确定的面试人选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本人书面提出放弃面试申请。
(3)面试按满分100分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量化评分+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各岗位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有同分数者,以量化评分高分者为先;如量化评分仍相同,按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为先。
(三)组织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体检,按照《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闽人发〔2008〕168号)等的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根据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现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照上述办法递补体检对象。
(四)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考察,并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村主干储备人才名单。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照上述办法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聘前公示。拟聘任村主干储备人才在“上杭新闻网”“上杭党旗红”等媒体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选聘的村主干储备人才。
(六)决定聘任。经任职岗前培训,聘任的村主干储备人才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3年的初聘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初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2年的续聘合同。
(七)聘期管理。按照《上杭县村主干储备人才暂行管理办法》,聘任的村主干储备人才到岗后,由所在乡镇党委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年度履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
六、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及时垂询。
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597-3132163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