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需求
殡葬一线员工岗位3名,内勤业务岗位2名,遗体整容化妆岗位1名。一线员工主要从事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等相关工作,内勤业务人员从事内勤服务工作。各岗位均需服从安排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期间正常排班。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殡葬事业,有奉献殡葬事业和服务丧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招聘年龄、学历要求:
一线外勤人员:要求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和具有殡葬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优先)专业不限。具有较强责任心,工作认真、主动、有担当;
内勤业务人员: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财务或相关服务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遗体整容化妆师: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殡葬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连城县民政局二楼业务股(社会事务和福利慈善)。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7—332220815980769371。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5:30)。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报《连城县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或自行打印,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收取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时由县殡仪馆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县民政局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
各岗位招聘笔试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需达1:3,未达到时,需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一)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1.报名人数多于30人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的科目为殡葬管理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内容包括:《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能力和爱岗敬业精神等,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5-7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面试组,面试组面试现场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县民政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规则
(一)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有组织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面试的成绩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的,面试成绩占100%。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高低确定;若面试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合计分再次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数中的最高分高低确定,以此类推。考生面试成绩应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人选的确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根据各岗位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至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向县殡仪馆报告、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情况,将由县殡仪馆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聘用及管理
(一)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县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如工作需要,经县殡仪馆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
(二)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三)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1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被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连城县殡仪馆可根据工作需要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人员。
七、薪酬待遇
采用单位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转正后,转正工资:基础工资(2200元)+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解释权归连城县殡仪馆。
连城县殡仪馆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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