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委培生(定向生)、2002年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校毕业的师范生群体解决就业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一批辅助、服务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协助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计230人)
(一)辅助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助岗位人员200名(具体用人单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服务助理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乡镇(场)幼儿园服务助理岗位人员30名。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条件
1、“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注明到通榆县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服务助理岗位人员报名条件
2002年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校毕业,就业报到证注明到通榆县教委报到的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辅助、服务助理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已经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开招聘辅助、服务助理岗位被录取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18年 10月17日— 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通榆县风电大路1508号)。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辅助岗位及服务助理岗位人员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持《2018年通榆县公开招聘第三批辅助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2018年通榆县公开招聘第二批服务助理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3)一份(从通榆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或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辅助岗位的人员在公布的岗位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2个岗位及以上的报名无效,考生可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4、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1、报考辅助岗位人员由县人社局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需提供本人档案,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
2、报考服务助理岗位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聘用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
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分别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成绩并列超出所报考单位招聘岗位的组织加试确定拟聘用人眩考试成绩在通榆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终审与考察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报考辅助岗位、服务助理岗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须提交本人档案到县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体检、终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于招聘辅助岗位人员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在报考辅助岗位“服从调剂”未入围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解决。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榆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福利待遇
1、通过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不纳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报考乡镇(场)幼儿园的拟聘人员由教育局负责分配去向,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主管单位安置去向,如不服从,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报考各乡镇综合治理辅助员岗位人员统一由县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各乡镇民政办辅助员岗位人员统一由县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各乡镇及街道就业辅导员岗位人员统一由县人社局签订劳动合同,报考各街道戒毒康复辅助员岗位人员统一由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
2、辅助岗位、服务助理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八、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一经聘用不得转借其他单位。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工作不称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解聘人员今后不得再参加所有面向委培生(定向生)、特定师范生的招聘考试。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
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3、县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招聘考试公告和信息在通榆县电视台、通榆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号及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录用调配科0436-429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