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5号)、《就业补助资金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说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登录公主岭市人才市场网站(www.jlgzlrc.com)下载并详细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以上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要求时间内携带《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王姣晶、王丽娜
联系电话:0434-6292044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限:3-12个月
见习待遇:见习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发放见习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
六、其它事宜
1.用人单位将采取遴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用。
2.见习期间的管理由用人单位按正式职工的相关制度进行考勤考绩。
3.从报名到见习活动结束,见习高校毕业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公主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