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2名,岗位招聘要求详见《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的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网址:http://njpta.org.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10月6日18点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1848213905@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应聘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龚老师报名咨询电话:0832-2035150
(三)需提交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1.《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
2.相关证书扫描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办理入职前提交。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招聘工作小组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确认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择优录取。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如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由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不指定用书、不指定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知识。
(二)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信讯号、欠费停机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达不到1:3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录用
(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招聘工作小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到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九、薪资待遇
经录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包含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
十、其他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