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辅助类编外人员3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1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其他行政类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确定录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30周岁或以下的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良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有行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2023年10月12日下午18时止。
3.报名地点:国际人才港1212。
4.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提交纸质版资料,除《报名表》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可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等资料,以上材料核对后原件当场退回本人。审查不合格将不能安排笔试。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应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内容《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经济管理类相关知识,公文写作等。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递补。考生自愿放弃的,需签署《自愿放弃招录书》;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发生以上情况按入围考察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