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10月8日9:00—2023年10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10月8日9:00—2023年10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8日9:00—2023年10月1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另行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办法由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拟定,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后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如果02岗位(详见附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超过30人(含30人),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成绩计算方式则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三方协议;(4)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证明。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与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办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33856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以及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5-86338170
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电话:025-8633857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水利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6338087、86338474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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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
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