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话务热线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类别不限);
3.工作时间:排班制;
4.其他: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互联网知识,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口齿清晰流畅、语言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仪表端正、仪态良好。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消保委补充值班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xiamenfda@qq.com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岗位需岗前学习10-15日。
3.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消保委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合则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相关材料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5号,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面试内容:法律常识及应对技巧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消保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录用后由甲方派遣到市消保委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由甲方按厦门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文件执行。年薪75000元(每月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岗位个人实发工资3800元/月左右)。录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238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