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岗位
专项招聘小学数学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南漳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7.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考生应为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
(一)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00至2023年10月22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3年10月22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2日18:00,资格初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00至2023年10月22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面试费用(每人每次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录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4.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南漳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5.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退费)确认、考务事宜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
五、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缴费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直接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地点: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57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与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退役军人证书;
5.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6.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
7.《南漳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身份认定表》一式两份(附件3)。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六、面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最低可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过多的岗位,将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面试成绩公告。考生面试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五)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成绩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高低排名时,依次按学历高、学位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南漳县户籍的排名在前作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规违纪、失信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聘用和管理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二)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联系电话
报考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南漳县教育局,0710-524592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南漳县人事考试院,0710-5237687。
特别提醒: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考生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0710-5245926)。
附件:1.南漳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3.南漳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身份认定表.docx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