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具体流程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人员37人,主要从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报名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困难群众救助相关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2.持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并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电脑及办公室日常文档处理,具备良好的文字基础;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0(上午8:00)日-10月25日(下午18: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接收简历的方式,应聘者自行下载和填报《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个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社会工作者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PDF或JPG格式),一并打包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667689381@qq.com),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四)报名咨询电话
陈兴兰:18985984221、15519397588
(五)报名资格审查
1.由兴仁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从报名到聘用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由于应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后续流程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操
(一)面试和实操时间、地点由兴仁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二)主要采用面谈方式和计算机实操两种,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工作能力。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时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证明材料,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实行聘用合同制,一年一签。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研究确定。
兴仁市星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