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三、招聘计划
详见《漯河市督查评估服务中心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25日后出生);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漯河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和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https://www.lhhr.com.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查询《漯河市督查评估服务中心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dcjbgs@163.com。
3.报名材料:①《漯河市督查评估服务中心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版;②有效身份证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⑤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⑥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分别扫描为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lhdcjbgs@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短信形式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包括:①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2份;⑤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一式2份。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考核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等额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否则单位不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395-3136586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10号
附件:
1.漯河市督查评估服务中心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docx
2.漯河市督查评估服务中心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