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所内安保、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登记、外来车辆管理和维护秩序、场地卫生保洁等。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身心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上海市崇明区水利管理所组织实施,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正式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报经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审批、并报崇明区级非在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上海市崇明区水利管理所(城桥镇育麟桥路333号5号楼)。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五、考核测评方式
对初审合格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六、办理聘用
经综合测评考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七、薪资待遇
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试用期为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薪酬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69621366
上海市崇明区水利管理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