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0点至11月7日17点。
(二)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3.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学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2023年11月8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审查状态为资料不齐的,需在2023年11月9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二)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2023年11月10日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三)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试讲: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由学校指定),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试讲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面试成绩,不进入体检。
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面试成绩,不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审计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的,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291712,联系人: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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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