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0日;
2.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曾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0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国际人才招考网(http://zk.normstar.net/web/zhaopin/homepage),点击招聘活动、查看相关招聘项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际人才招考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二)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以实际通过报名系统初审人员为准。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信息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在2023年11月8日9:00起至11月10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国际人才招考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身份证(或港澳回乡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才准予开考。
五、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比例: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取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应聘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通过笔试的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三)资格审核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社保缴纳、合同等证明,未缴交社保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现场将阅读并签署《承诺书》。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岗位匹配度、求职动机和举止仪表等情况。
(四)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国际人才招考网公布。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体检(考生自费)。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考生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政审对象。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际人才招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胡先生、梁小姐,020-39090288、020-39099846
中共南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