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学院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承担着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使命,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建校67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近8万名,涌现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北疆工匠”等一大批新时代工匠,被誉为“草原上的工匠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889亩,建有建华、呼大两个校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现有41个招生专业、10个专业群,紧密对接现代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并积极向新型材料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拓展,着力形成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传统优势,能源动力与材料、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文化旅游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757人,其中专任教师557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2.9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为72.71%,拥有博士17人、在读博士44人,正高级职称教师47人(二级教授5人、三级教授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2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新秀26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3人,包头工匠1人,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4人,市级以上技术能手31人。拥有自治区级以上大师、名师工作室6个,全国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团队1个。
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打造人才培养高地。拥有国家级骨干(重点)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7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6个专业试办本科。建有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4门,全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2部教材获评首届国家优秀教材建设二等奖,12部教材入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近三年获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国奖12项,2019年获奖总数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一。近三年,学生累计获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奖项52项、100人次;在“互联网+”“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9项、省部级奖项211项,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根据学院“双高”、“升本”建设目标任务及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扎实推进“人才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急需建设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才计划
(一)人才引进实施时间
2023年9月—12月。
(二)人才引进数量
1.引进博士人才10人,根据学校紧缺专业要求,不限学校;
2.引进硕士人才15名,具体引进条件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方式
采取“一对一”引才,自主引才和“赴外”引才三种方式组织实施。
1.“一对一”引才。学校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和紧缺专业要求,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全年随时接受投递简历,共引进10人,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引才。
2.自主引才。由学校单独组织开展的面向社会的人才引进。
3.“赴外”引才。由学校或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赴各地区高校统一开展专场招聘会进行人才引进。
三、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紧缺专业可放宽至50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高层次人才学历要求: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5.紧缺急需人才学历要求:
(1)取得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取得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或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3)根据学院紧缺急需专业建设需求,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详见附件2人才引进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之前。不得以第二学位报考,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8.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人才引进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t.nm12333.cn)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自主引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采取通过邮箱bzyrscrck@126.com投递简历的报名方式。
2.每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提供资料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学校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学历验证报告一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请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附件2);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在任何阶段包括录用后,发现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考试过程采用标准化教室,全程录像、录音。
1.采用“一对一”引才方式
(1)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领域专家对应聘人员的学科方向、学术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定应聘人员来校面试;
(2)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领域专家成立面试小组,邀请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基础课试讲,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拟聘人选。
2.采用自主引才方式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原则上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后组织开展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3)由学校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5至7人成立面试小组,组织应聘者通过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环节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通过学院网站公示;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引进计划指标,通过加试决定最终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6)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3.采用“赴外”引才方式
(1)由学校到各地区各学校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对有意向的应聘人员的学科方向、学术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定应聘人员来校面试;
(2)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5至7人成立面试小组,组织应聘者通过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面试环节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经面试小组商议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考察形式: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中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决定人选前,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等事宜。
3.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八)公示
1.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应聘人面试、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建议引进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2.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上公布。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人才引进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报送有关材料和请示,经审核研究后,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和编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2.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要求,引进人才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五、其他事宜
(一)待遇
1.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可按副教授七级岗位给予相应奖励性绩效待遇。
3.在我校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引进人才符合自治区及包头市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为引进人才申请落实自治区、包头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二)纪检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其他
1.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聘用等事项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3.未尽事宜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2-3320029
监督电话:0472-3320035、0472-3320032
附件:1.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