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岗位职数
涝河桥烈士陵园专职讲解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热爱讲解员工作,五官端正,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随机应变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学习钻研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5.服从统一调配。
(二)报名资格
1.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日前出生);2.男女不限,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性格开朗、举止大方、形象气质佳;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解除公职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5.其他不宜招聘为讲解员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人1:马先生联系电话:18509532111联系人2:陈女士联系电话:18309595255
3.报名地点: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和朔方路交叉口西南处)。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学历认证报告1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2张;个人自荐信1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完整的《吴忠市烈士纪念设施专职讲解员报名表》(提供纸质版1份,如实详尽填写,张贴照片处插入电子版照片打印)。
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要按照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期间如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总分为100分。(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答题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3)笔试加分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①烈士的配偶、子女加5分;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3分;③退役军人加2分;④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4)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以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为主,主要测试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名额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此工作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内,薪资将按月汇入第三方派遣公司账户,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并发放工资。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工作由吴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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