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是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妇女儿童公益咨询、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妇联系统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等公益服务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备本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请在公告末附件下载《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23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gy@shwomen.org,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姓名2023应聘岗位”。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本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初审,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学历证明及有关资格证书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能力倾向测评
由本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才机构对报考人员进行能力倾向测评。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生的政治素质、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岗位匹配性等。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本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245号
联系电话:64330001*3932范老师
联系邮件:jgy@shwomen.org
监督电话:64330001*3912
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
2023年11月06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