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职位和范围
1.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有6个单位共招聘8名专职安监员,各单位招聘人数详见《广州市越秀区2023年专职安监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全区统一招聘,统一排名,按兼顾志愿原则统一分配岗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拟定招聘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8.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专业优先聘用。
9.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xyjzf2k@gz.gov.cn)。
3.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请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模板见本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涉及到年龄放宽条件的必须提供)。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会收到短信通知。准考证获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填报《广州市越秀区专职安监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分配意向。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等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基本能力测试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人员。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区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面试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录用。全区统筹安排已录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
实际用人单位依法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以上初定的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等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资待遇
按照市区财政及有关专职安监员管理办法、薪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约7万元/年,包括劳动报酬、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如市区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附则
1.在本轮招聘结束前,各单位有缺员的,均纳入招聘计划;
2.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意愿进入我区专职安监员队伍未被录取人员列入递补名单,若出现岗位空缺,我局可于有效期内从报考递补名单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考察录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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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