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优秀退役军人中专项招聘教师1名(详见附件1《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中任一学段教师资格证;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1月27日—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间考生持相关证件到天门市教育局(天门市竟陵街道钟惺大道35号)405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5351200。
(二)报名所需资料
1.《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认定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等及4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先到本人退役安置地所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审查通过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附件3《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于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带本人身份证到天门市人事考试院(天门市竟陵东湖路20号市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成绩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发布。
6.笔试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天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公布。
7.笔试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申请,经天门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
2.面试方式: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仍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天门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天门市教育局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天门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社局。拟聘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通过聘用备案的,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728-5220338
天门市人社局:0728-5223449
天门市教育局:0728-5351200
附件1: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天门市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认定表.docx
天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