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柟缁㈠枟閸庡顭块懜闈涘缂佺嫏鍥х閻庢稒蓱鐏忣厼霉濠婂懎浜惧ǎ鍥э躬婵″爼宕熼鐐差瀴闂備礁鎲¢悷銉ф崲濮椻偓瀵鏁愭径濠勵吅闂佹寧绻傚Λ顓炍涢崟顓犵<闁绘劦鍓欓崝銈嗙箾绾绡€鐎殿喖顭烽幃銏ゅ川婵犲嫮肖闂備礁鎲¢幐鍡涘川椤旂瓔鍟呯紓鍌氬€搁崐鐑芥嚄閼搁潧鍨旀い鎾卞灩閸ㄥ倿鏌涢锝嗙闁藉啰鍠栭弻鏇熺箾閻愵剚鐝曢梺绋款儏濡繈寮诲☉姘勃闁告挆鈧Σ鍫濐渻閵堝懘鐛滈柟鍑ゆ嫹3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惧墽鎳撻—鍐偓锝庝簼閹癸綁鏌i鐐搭棞闁靛棙甯掗~婵嬫晲閸涱剙顥氬┑掳鍊楁慨鐑藉磻閻愮儤鍋嬮柣妯荤湽閳ь兛绶氬鎾閳╁啯鐝曢梻浣藉Г閿氭い锔诲枤缁辨棃寮撮姀鈾€鎷绘繛杈剧秬濞咃絿鏁☉銏$厱闁哄啠鍋撴繛鑼枛閻涱噣寮介褎鏅濋梺闈涚墕濞诧絿绮径濠庢富闁靛牆妫涙晶閬嶆煕鐎n剙浠遍柟顕嗙節婵$兘鍩¢崒婊冨箺闂備礁鎼ú銊╁磻濞戙垹鐒垫い鎺嗗亾婵犫偓闁秴鐒垫い鎺嶈兌閸熸煡鏌熼崙銈嗗23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惧墽鎳撻—鍐偓锝庝簼閹癸綁鏌i鐐搭棞闁靛棙甯掗~婵嬫晲閸涱剙顥氬┑掳鍊楁慨鐑藉磻閻愮儤鍋嬮柣妯荤湽閳ь兛绶氬鎾閳╁啯鐝栭梻渚€鈧偛鑻晶鎵磼椤曞棛鍒伴摶鏍归敐鍫燁仩妞ゆ梹娲熷娲偡閹殿喗鎲奸梺鑽ゅ枂閸庣敻骞冨鈧崺锟犲礃椤忓棴绱查梻浣虹帛閻熴垽宕戦幘缁樼厱闁靛ǹ鍎抽崺锝団偓娈垮枛椤攱淇婇幖浣哥厸闁稿本鐭花浠嬫⒒娴e懙褰掑嫉椤掑倻鐭欓柟杈惧瘜閺佸倿鏌ㄩ悤鍌涘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惧墽鎳撻—鍐偓锝庝簼閹癸綁鏌i鐐搭棞闁靛棙甯掗~婵嬫晲閸涱剙顥氬┑掳鍊楁慨鐑藉磻閻愮儤鍋嬮柣妯荤湽閳ь兛绶氬鎾閻樻爠鍥ㄧ厱閻忕偛澧介悡顖氼熆鐟欏嫭绀€闁宠鍨块、娆戠磼閹惧墎绐楅梻浣告啞椤棝宕橀敐鍡欌偓娲倵楠炲灝鍔氭繛鑼█瀹曟垿骞橀懜闈涙瀭闂佸憡娲﹂崜娑㈡晬濞戙垺鈷戦柛娑樷看濞堟洖鈹戦悙璇ц含闁诡喕鍗抽、姘跺焵椤掆偓閻g兘宕奸弴銊︽櫌婵犮垼娉涢鍡椻枍鐏炶В鏀介柣妯虹仛閺嗏晛鈹戦鑺ュ唉妤犵偛锕ュ鍕箛椤掑偊绱遍梻浣筋潐瀹曟﹢顢氳閺屻劑濡堕崱鏇犵畾闂侀潧鐗嗙€氼垶宕楀畝鍕厱婵炲棗绻戦ˉ銏℃叏婵犲懏顏犵紒杈ㄥ笒铻i柤濮愬€曞鎶芥⒒娴e憡璐¢柍宄扮墦瀹曟垿宕熼娑樹槐濡炪倖鎸炬慨椋庡娴犲鐓曢悘鐐插⒔閹冲懘鎮归幇顏勫祮闁哄本绋撻埀顒婄秵娴滄粓顢旈銈囩<妞ゆ棁濮らˉ鍡涙煏閸ャ劌濮嶆鐐村浮楠炲鏁愰崱妯烘毇闂傚倸鍊风欢姘缚瑜戞晶婵嬫⒑閸濆嫭鍣虹紒顔芥尭閻g兘骞嬮敃鈧獮銏$箾閹寸偟鎳呴柛姗€浜堕弻锝堢疀閺囩偘绮舵繝鈷€鍌滅煓闁糕斂鍎插鍕偓锝冨妺缁ㄥ妫呴銏″偍闁稿氦灏欓埀顒佺啲閹凤拷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i幋锝嗩棄闁哄绶氶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鐐劤椤兘寮婚敐澶婄疀妞ゆ帊鐒﹂崕鎾绘⒑閹肩偛濡奸柛濠傛健楠炲啰鎲撮崟顒€顫¢梺瑙勵問閸犳艾宕楀┑鐘垫暩閸嬬偤宕归鐐插瀭闁革富鍘炬稉宥夋煥濠靛棭妲归柣鎾卞劦閺岋繝宕堕…鎴炵暥婵炲瓨绮屾晶鐣屾閹惧瓨濯撮柛婵嗗閳ь剙鐭傞弻娑㈠Ω閵壯冪厽閻庢鍠栭…閿嬩繆閹间礁鐓涢柛灞剧煯缁ㄤ粙姊绘担鍛靛綊寮甸鍌滅煓闁硅揪瀵岄弫鍌炴煥閻曞倹瀚�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圭€瑰嫭鍣磋ぐ鎺戠倞妞ゆ帒顦伴弲顏堟偡濠婂啴鍙勯柕鍡楀暣婵$兘鍩℃担椋庣倞闂備線娼ч敍蹇涘椽娴e墣锔界節閻㈤潧啸闁轰礁鎲¢幈銊╁箻椤旇偐锛欓柣搴ㄦ涧閹芥粎澹曢懞銉﹀弿婵妫楅崢鎾煛閳ь剚绂掔€n偆鍘藉┑鈽嗗灥濞咃綁寮搁崘顭戠唵閻熸瑥瀚ョ紓姘辩磼鏉堛劌娴柟顕呬邯閸┾偓妞ゆ帒瀚崹鍌炴煕椤愶絾绀€闁藉啰鍠栭弻鏇熺箾閻愵剚鐝曢梺绋款儏濡繈寮诲☉姘勃闁告挆鈧Σ鍫濐渻閵堝懘鐛滈柟鍑ゆ嫹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柟缁㈠枟閸庡顭块懜闈涘缂佺嫏鍥х閻庢稒蓱鐏忣厼霉濠婂懎浜惧ǎ鍥э躬婵″爼宕熼鐐差瀴闂備礁鎲¢悷銉ф崲濮椻偓瀵鏁愭径濠勵吅闂佹寧绻傚Λ顓炍涢崟顓犵<闁绘劦鍓欓崝銈嗙箾绾绡€鐎殿喖顭烽幃銏ゅ川婵犲嫮肖闂備礁鎲¢幐鍡涘川椤旂瓔鍟呯紓鍌氬€搁崐鐑芥嚄閼搁潧鍨旀い鎾卞灩閸ㄥ倿鏌涢锝嗙闁藉啰鍠栭弻鏇熺箾閻愵剚鐝曢梺绋款儏濡繈寮诲☉姘勃闁告挆鈧Σ鍫濐渻閵堝懘鐛滈柟鍑ゆ嫹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i幋锝嗩棄闁哄绶氶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鎯у⒔缁垳鎹㈠☉銏犵婵炲棗绻掓禒楣冩⒑缁嬫鍎嶉柛濠冪箞瀵寮撮悢铏诡啎閻熸粌绉瑰畷顖烆敃閿旇棄鈧泛鈹戦悩鍙夊闁抽攱鍨块弻鐔虹矙閹稿孩宕崇紓浣哄У閹稿濡甸崟顖涙櫆閻犲洩灏欐禒顖滅磽娓氬洤鏋涙い顓犲厴閵嗕礁鈽夐姀鈥斥偓鐑芥倵閻㈢櫥鐟邦嚕閹惰姤鈷掑ù锝堟鐢稒绻涢崣澶屽⒌鐎规洘鍔欏畷鐑筋敇濞戞ü澹曞┑顔结缚閸嬫挾鈧熬鎷�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惧墽鎳撻—鍐偓锝庝簼閹癸綁鏌i鐐搭棞闁靛棙甯掗~婵嬫晲閸涱剙顥氬┑掳鍊楁慨鐑藉磻閻愮儤鍋嬮柣妯荤湽閳ь兛绶氬鎾閳╁啯鐝曢梻浣藉Г閿氭い锔诲枤缁辨棃寮撮姀鈾€鎷绘繛杈剧秬濞咃絿鏁☉銏$厱闁哄啠鍋撴繛鑼枛閻涱噣寮介褎鏅濋梺闈涚墕濞诧絿绮径濠庢富闁靛牆妫涙晶閬嶆煕鐎n剙浠遍柟顕嗙節婵$兘鍩¢崒婊冨箺闂備礁鎼ú銊╁磻濞戙垹鐒垫い鎺嗗亾婵犫偓闁秴鐒垫い鎺嶈兌閸熸煡鏌熼崙銈嗗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圭€瑰嫭鍣磋ぐ鎺戠倞妞ゆ帒顦伴弲顏堟偡濠婂啰效婵犫偓娓氣偓濮婅櫣绱掑Ο铏逛紘濠碘槅鍋勭€氼喗绔熼弴鐔虹瘈婵﹩鍘鹃崣鍡椻攽閻樼粯娑ф俊顐幖鍗遍柛婵勫劤濡垶鏌熼鍡楀绾偓闂備胶鎳撳鍫曞箖閸屾凹鍤曟い鏇楀亾鐎规洖銈告慨鈧柣妯煎仯閸嬪﹪姊婚崒姘g湅闁稿瀚叅闁挎柨澧介惌娆撴煙閻戞﹩娈旈柣銈夌畺閺岀喖姊荤€电ǹ濡介梺缁樻尪閸庣敻寮婚敐澶婂嵆闁绘劖绁撮崑鎾诲捶椤撴稑浜炬慨妯煎亾鐎氾拷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熼梻瀵割槮缁炬儳缍婇弻锝夊箣閿濆憛鎾绘煕婵犲倹鍋ラ柡灞诲姂瀵挳鎮欏ù瀣壕闁告縿鍎虫稉宥夋煛瀹ュ骸骞楅柣鎾存礃閵囧嫰骞囬崜浣荷戠紓浣插亾闁逞屽墰缁辨帡鎮欓鈧崝銈夋煟韫囨梻绠為柛鈺冨仱楠炲鏁傞挊澶夋睏闂佽楠稿﹢杈ㄦ叏閹绢啟澶娾攽閸垻锛濇繛杈剧到閹碱偊顢撳畝鍕厱闁靛ǹ鍎抽崺锝団偓娈垮枛椤攱淇婇幖浣哥厸闁稿本鐭花浠嬫⒒娴e懙褰掑嫉椤掑倻鐭欓柟杈惧瘜閺佸倿鏌ㄩ悤鍌涘
事业编制考试招聘网
首页 浙江招聘 福建招聘 江苏招聘 广东招聘 江西招聘 安徽招聘 北京招聘 上海招聘 天津招聘 湖南招聘 湖北招聘 河南招聘
河北招聘 海南招聘 重庆招聘 贵州招聘 辽宁招聘 吉林招聘 山西招聘 广西招聘 云南招聘 陕西招聘 甘肃招聘 青海招聘 四川招聘
山东招聘 内蒙古招聘 黑龙江招聘 宁夏招聘 新疆招聘 西藏招聘 面试真题 笔试真题 考试大纲 申论试题 行测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 每日招聘汇总
长沙  南京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 湖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 内容

2023年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名)

时间:2023-11-20 16:01:02 点击:143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和新区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2023年下半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社会人员。

  2.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等材料的,不予录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8日至2005年12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条件。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28日9:00-12月3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的,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两年及以上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明资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或扫描上传。

  应聘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印证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12月7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3日9:00-12月16日15:30。

  已缴费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6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面试对象。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前,应聘人员确认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名单确定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体检工作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02168。

  5.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xlsx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 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 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 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下方站长qq,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相关文章
全国招聘推荐
最新更新文章
  • 事业编制考试招聘网(www.yingyudengji.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绔欓暱鑱旂郴QQ:742640919 娴橧CP澶�11036874鍙�-3
  • Powered by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