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www.haimen.gov.cn/hmsjyj/gggs/gggs.html)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5.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在聘用前取得,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其他条件及事项
报考人员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双一流”建设高校(参照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高校名单)毕业生;②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获院系级及以上表彰);③获评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④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⑤获得校级奖学金;⑥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⑦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或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3年11月20日(9:00—14:00)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203室;
第二站:2023年11月23日(11:00—15:00)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教楼106多媒体教室;
第三站:2023年11月25日(9:00—12:0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就业中心301会议室;
第四站:2023年11月25日(14:00—17:0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海楼410室;
第五站:2023年11月26日(9:00—12:00)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4报告厅。
校内具体地点见校内指示牌。现场报名联系方式:顾老师,18944332096。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在聘用前取得,海门中专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获得的奖学金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学科竞赛)等获奖证书;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证书;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发表论文、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招聘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查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陈述申辩。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四)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代码为01-20的,招聘方式由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综合素质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提交如实填写的《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附件3),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任职、获奖及荣誉称号等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以所提交材料作为主要依据,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素养、发展潜能等。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板书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1)面试对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报考岗位代码为21-33的,招聘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两部分组成。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综合能力考核不超过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模拟上课占60%、综合能力考核占40%的权重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若上述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招聘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经审核同意暂未取得者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备案(择校选岗)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二)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有关政策
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原“985工程”高校、“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是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和原“211高校”师范类等三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分别予以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激励。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教育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性岗位津贴2万、3万元。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066092、68066085(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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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doc
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 .docx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