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限溧阳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溧有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证明)户籍不限;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溧阳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4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2.报名时间:11月23日09:00—11月24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11月23日09:00—11月24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7.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9日10:00起在报名网站(http://gkzk.liyang.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详见简介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09:00-10: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三)实操考试
1.实操考试项目:食品检测
2.实操考试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实操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操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进行笔试、实操考试的岗位:在笔试、实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技能考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技能考试)人选。
进行体能测试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在面试(技能考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技能考试)人选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技能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技能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技能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技能考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技能考试)人选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技能考试)
1.融媒体中心01-04岗位采用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内容详见岗位表),其余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同分,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招聘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拟招录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简章招录人员资格保留期限6个月,自拟录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同岗位因辞职、解聘等原因需要补录的,可由各用人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见简介表。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