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收集管理及档案研究(专技岗位)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主持及承担艺术档案及艺术资源的研究,相关课题的策划、立项、组织和实施;
2.承担馆藏资源的内容梳理、编研开发,以及学术活动的组织开展;
3.承担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创造性的多元转化,服务于艺术发展和人民对艺术的基础需求;
4.承担档案文献的征集、宣传教育、出版编辑等相关重要工作的学术支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工作踏实、善于学习,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科研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4.研究生毕业且已获得博士学位,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有博士后经历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独立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经验,并已作为独立作者刊发过CSSCI论文;
6.具有艺术设计、艺术策展相关实践经验,有独立设计、策划活动与组织实施等工作能力,执行力强;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相应岗位页面点击“报名考试”按钮,并确保在报名前已在报名系统“个人简历”栏目内上传完成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身份证明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止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1)作为独立作者刊发过的CSSCI论文;
(2)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报名应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材料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所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核
招聘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考核,重在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按照招聘人数择优形成考核通过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结果另行通知。
(六)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八)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zp@eastjob.cn(此邮箱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胡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52309090*104、021-64158969*4101
监督电话:23115563
上海艺术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