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52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原则上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定向、委托培养的或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12:00。
3.初评通知书打印: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
4.综合初评时间:2023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初评通知书)。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相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报名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2.填报信息。报名者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报以下信息:
(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1寸(无底色要求,大小介于5kb—30kb之间);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等: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②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供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③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学制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
(6)其它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2-7项,需合并处理成一个.pdf文档并作为附件上传,大小在300k—4M之间。
报名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承担。
提示:报名者填写《报名审核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名者填写《报名审核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招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照片审核由市属招聘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报名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2月9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填报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3年12月8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打印初评通知书。资格初审通过、照片合格的报名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初评通知书(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初评通知书而影响测评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者须认真核查初评通知书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测评规则,按要求准备测评用品。
提示:报名者在网络报名和打印初评通知书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2264961。
四、综合初评
综合初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初评通知书》。综合初评主要考查心理健康状态、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名者当天持本人初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初评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测评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低于1:5的,以实际人数进入综合测评阶段。综合初评成绩不计入考核最终成绩。
五、资格复审
综合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考核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名者带好相应的报名材料。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重点考察报名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2-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即考核最终成绩。
预计2023年12月16日-17日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八、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四)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五)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六)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七)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二、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核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核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咨询电话: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16-6981360、2985203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7561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