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信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年龄按下一条“招聘岗位及条件”,本县户籍;
3.热爱水土保持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安排,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其他条件 |
1 |
综合股 劳务人员 |
1 |
高中及以上 |
女 |
45周岁及以下 |
1、最低服务年限3年; 2、主要负责单位保洁及后勤等工作; 3、能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联系电话:0597-6831759。
3.报名地址: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兆征路100号成业楼202室)。
四、招聘程序
1.严格标准条件,逐一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参加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用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3.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确定入选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者。
5.体检、政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出现并列分数的,按学历高的优先,如无法区分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因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6.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本次招聘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予以聘用,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每月基本工资2100元(含五险),每月绩效600元,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发放。聘用期限3年,聘用期满后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如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trlzy.net)和“长汀水土保持”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或公示,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失效。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负责解释或作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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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