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讲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服从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30日—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
(六)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讲解及教育经验者、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标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择优录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面部、颈部及着短装时有可见纹身或直径超过3CM瘢痕等影响形象的;
7.不适合从事讲解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9:00-11:30,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百梯巷20号
4.咨询电话:彭老师18283062220
5.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0298。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薪酬待遇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泸州市纳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