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弱势群体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接受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者提供法律援助。
2.区土地统征中心。区土地统征中心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龙马潭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参与中心城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3.区委党员服务中心(聘用后派驻区财政评审和预算编审中心)。区财政评审和预算编审中心是区财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财政预算编制服务,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审核部门预算编制、指标分配、预算变动,开展财政投资评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4个岗位,共4人。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至2024年1月4日。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4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有求职意向的各类人才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各招聘单位所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意向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投递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的形式命名。应聘材料的电子版要求:(1)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2)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及用人单位结合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报名时须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报名时评审类职称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取得职称资格文件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评审表原件或加盖职改部门鲜章的复印件三件中至少两件,市外中级及以上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拟聘用之前还须提供人社部门确认职称有效的函,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须提供网上查询信息),
3.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测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现场资格确认及考核测试
根据资格初审完成情况,现场资格确认及考核测试相关工作将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公告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
五、体检、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正式聘用人员在龙马潭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
(二)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按照综合测试的方式,对进入综合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
(四)资格审查工作会贯穿此次整个招聘工作,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30-1238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三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x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下半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