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市公用绿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由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试用期内或按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龙里县城市公用绿化服务中心工作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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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至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楼1004室(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线交易中心大楼十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5)报名信息表。
4.联系电话:0854-5631341。
(二)资格审查
1.由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或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工作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3.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截至2023年12月7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证书的;二是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4.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求的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由此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
拟聘用临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临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六、工资待遇
具体参照《中共龙里县委办公室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8〕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三)《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或面试中缺考、违纪的均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