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经中共杭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支撑和保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杭州的国际化办学。研究院将按照“高水平、新机制、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突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特色,培养空天信融合、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卓越工程师。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录用后尽快到岗,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到岗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管理岗-岗位-姓名”,如“管理岗-政策研究岗-张三”,报名邮箱hr_zfai@buaa.edu.cn。报名材料包括:《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辅助类岗位应聘信息汇总表》(附件3)、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研究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研究院将以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行政能力及岗位胜任力。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5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思维逻辑、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水平。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心理测评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研究院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按时入职或放弃入职的情况,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联系方式
关于本次招聘具体事宜,请向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电话:0571-28881099
邮箱:hr_zfai@buaa.edu.cn
附件:1.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2023年第二批辅助类岗位招聘计划.xlsx
2.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辅助类岗位应聘报名表.docx
3.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辅助类岗位应聘信息汇总表.xlsx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航空研究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