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12月21日8:00起至2023年12月23日17:30止。
(二)报名地点
邵阳县零工市场(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
(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
2.报名者必须自觉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并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报考面向残疾人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单位申请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经研究同意,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予以公示后方可开考。
7.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8.本公告中 “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9.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1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地点: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二)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2比例时,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但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见公告发布网站)
6.面试者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六、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x.gov.cn/)网站公布。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4.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对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进行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x.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集中由考生依序进行选岗确定单位,再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6012380
②政策解读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39-6801216
附件:
1.2023年邵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