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计划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邵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教育和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除外。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公开选调对象:
①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④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⑤尚在试用期的;
⑥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12月21日8:00起至2023年12月23日17:30止。
(二)报名地点
邵阳县零工市场(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劳动监察大队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并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单位申请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经研究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后方可开考。
7.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四、笔试和面试及实绩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或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所有参考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地点: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二)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拟面试对象。
2.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占综合成绩的30%。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2比例时,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但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实绩考核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见公告发布网站)
6.面试者凭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实绩考核
对入围面试人员组织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绩考核成绩确定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以年龄小者优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yx.gov.cn/))网站公布。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4.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考察
1.考察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及拟选调名单经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与拟选调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在以上体检、考察程序中,若因不合格、不符合要求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选调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按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3.实行聘用制管理,选调人员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八、其他
1.本次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均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各阶段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选调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禁止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辅导培训班授课。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5.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本次公开选调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6012380
(2)政策解读及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739-6801216
附件:
1.2023年邵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