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计划
面向全区在编在岗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区内企业人员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部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竞争意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熟悉招商工作,有招商资源优势和招商经历的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或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招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开发区招商引智部办公室(102室),联系电话:0379-66959115。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提交材料:
(1)《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产业招商部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需贴纸质版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姓名,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版);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聘书、工作实绩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由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岗位。
(三)面试
根据本次招聘计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影响招聘工作整体推进的,将提请区纪委给予诫勉谈话。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开发区进行聘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六)薪酬待遇
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8千/月(拟聘用人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期间原单位发放财政统发部分工资,不足部分由开发区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增加全年工资的1倍作为绩效奖励,超额完成任务奖励上限设定为3倍。具体标准按照《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产业招商部招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拟聘用人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实行“三个分离、双轨运行、档案记载”管理(编制内任职和岗位聘任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原职级随体制内档案封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2.报名者应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6959115。
附件: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产业招商部部员报名表.docx
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招商引智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