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7﹞119号)精神、中共梅州市纪委《关于组建“两规”和“走读式”谈话专职陪护队伍的通知》及《关于扩招专职看护队员和挑选临时应急看护队员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五华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看护应急男性队员5名,补充我县留置和“走读式”谈话专职看护队伍。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自愿从事纪检监察、公安辅助工作;
4.身体健康,能适应24小时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0月19日至2000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6.具体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2018年五华县公开招聘专职看护应急队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 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1.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2018年五华县公开招聘专职看护应急队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
五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报名资格。主要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 10月24日- 26日共三天,
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6:00。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宣传室(县党政综合大楼4楼)
联系人:张子建 联系电话:0753-4432743
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2:30 — 6:00到县党政综合大楼4楼县纪委组织宣传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主管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九、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包吃包住,免伙食费(每人每月约800元);实行合同制管理,除“五险(单位、个人合计约850元)”外,每月实领2300元;享受每年200元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出勤补助按实际天数另行核发;每月六天假期。
2.队伍管理:县看护队伍整体编入五华县综合应急大队,一经录用,根据《五华县综合应急大队量化管理规定》,实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等由县综合应急大队协助管理,聘用人员主要执行留置看护和“走读式”谈话看护等纪检监察辅助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中共五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 华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