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2.黄岩区范围内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并附复印件1份,并提交《黄岩区残联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咨询电话:0576-89179261)。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黄岩区残疾人联合会402室(黄岩区劳动南路388号)。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区残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聘考试,并告知具体考试时间。经资格审查,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3.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在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残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选聘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聘用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聘,选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替补。
8.监督电话。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6-89188597。
四、其他
1.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12月22日。
4.本公告由区残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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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残联党组
台州市黄岩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