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
台州市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志于从事宣传、网信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肯吃苦,能奉献,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6.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10.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宜作为选聘人选情形的,不予选聘。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4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tzxcbgbc@126.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公开选聘+姓名”字样,并来电确认,咨询确认电话:0576-88510328)。报名人员面试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表等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选聘岗位。
(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如现场参加笔试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该选聘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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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