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宣传教育和文化文艺科工作人员1名
2.市委讲师团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热爱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宣传教育和文化文艺科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市委讲师团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及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热爱理论宣讲工作,并愿意长期积极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4)热爱“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熟悉平台的特性及各项功能,并能根据岗位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方位推介防城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就、新亮点,不断提升防城港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版)合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聘用岗位”格式,发送至邮箱:fcgswjst@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2日—12月29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月2日—2024年1月4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和岗位匹配审查,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谈。
(四)面谈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谈通知,未获面谈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提供《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五)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民币3000元发放。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按3333元/月发放,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与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执行差旅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工会等待遇,年底开展岗位考核并有相应考核奖励。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0-28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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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