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分配安排,能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符合岗位表中要求;
4、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6、现正在单位(公司)上班的人员,需单位(公司)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155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学历实行基本工资:本科学历3300元/月,专科学历2800/月,专科以下2500/月,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发放节日福利(以上工资标准包含社保个人部分)。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三)报名渠道:czrcfwb@163.com,发送内容:申报岗位说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综合评定。
(五)面试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9:00
(六)面试地点: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3楼会议室
(七)入职考察: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经考察具有以下情形者,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1、弄虚作假伪造本人信息资料者。
2、近三年来受到党纪、政务、纪律处分者。
3、有影响聘用的身体和精神疾病者。
4、参加过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者。
5、有吸毒、赌博、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
(八)入职体检:由中心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九)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十)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与郴州市人才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2、对试用期间违反规定屡教不改或转正考核不合格或经用工单位评定认为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报名时正确填写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考生因相信虚假培训及考试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对招聘过程中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取消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统一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六)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招聘过程中,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面试及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应聘者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资兴市污水处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