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党工委副书记、区组织人事部部长任副组长,区综合办、区纪检监察工委、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仁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组织人事部,负责公开选聘日常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然撤销。
二、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
三、公开选聘职位及数量
铜仁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人员5名。
四、公开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聘人员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公开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3.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满足以下条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参与起草党委或政府重要文稿材料工作经验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县)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6.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未经单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公开选聘信息发布
公开选聘的相关信息统一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trgxq.trs.gov.cn)”上公布。
六、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7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铜仁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企业服务中心326)。
4.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须出具的材料:一是《铜仁高新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需经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二是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是参加工作文件和工龄认定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四是个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3张;五是如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代报委托书并附代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公开选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铜仁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企业服务中心326)领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选聘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trgxq.trs.gov.cn)”上公布。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知识、文稿写作能力和文秘基础知识等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内容(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公开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trgxq.trs.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选聘面试公告(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铜仁高新区管委会政府网站发布的选聘考试公告。
3.成绩测算及运用。本次选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选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试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选聘人数的2倍确定为试岗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岗人员,如达不到拟选聘人数2倍,则公开选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试岗人员由铜仁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商人选所在单位借调铜仁高新区试用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组织试岗人员进行考试测评。试岗考试测评单独制定方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确定为拟调人选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拟调人选自拟,体检时间、地点由铜仁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环节出现缺额,不予以递补。
(五)考察
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察工作,对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座谈、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如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
在拟调人选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区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其余试岗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监督
(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分局、大兴街道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二)本《方案》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162091(区组织人事部干部股)
举报监督电话:8162069(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