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1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下图: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岗位级别 |
招聘对象 |
年龄 |
专业(学科代码) |
学历学位 |
杭州海关技术中心 |
环境检测岗 |
从事环境化学检测工作 |
专业技术 |
十级 |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35周岁及以下 (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博士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不存在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现役军人;
7.定向委培生;
8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
上述人员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9日9:00-1月17日18: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接受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邮箱(hr@zaiq.org.cn),压缩包内应包含以下文件:《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及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拼接成的一个pdf文件,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需正反面);
(2)自本科以来全部学历及学位证书;
(3)报考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业绩水平、工作能力的材料;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
4.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聘用关系。
(2)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在《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及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书面材料。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电话、查收邮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聘单位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1月18日18:00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考者。
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初定于2024年1月20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资格复审的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需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
本次岗位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为百分制,主要考核履职所需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拟于2024年1月21日开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进入直接考核环节。
直接考核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人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直接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直接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将在考核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杭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hangzhou.customs.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直接考核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完成体检、考察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根据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
2.杭州海关门户网站(http://hangzhou.customs.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杭州海关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工作设监督电话,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666610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杭州海关技术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571-561600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杭州海关技术中心
2024年1月5日